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梧州法律咨询 > 梧州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青海省伤残赔偿标准

青海省伤残赔偿标准

顾** 广西-梧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4.03.10 11:27:00 411人阅读

青海省伤残赔偿标准

其他人都在看:
梧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梧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参考所提供之搜索结果,我们得知青海省对于地面房屋或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考量:
首先是土地补偿金,这部分的补偿是以耕地在征收前三年内的年平均产值作为参考,大约为相应耕地的六至十倍之间。
其次,就是安置补助费,这一项的补偿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确定,大概为每名被安置的农业人口分配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在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左右。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每公顷的被征收耕地,其所补给的安置补助费不能超过该耕地之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这个极限值。
除此之外,补偿费用中还需要涵盖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费用。
关于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譬如西宁市规划区与县辖镇的耕地,它们的补偿金额为该地块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6倍;而其他地区则大致为4-5倍。
至于宅基地,空闲地等土地类型,补偿尺度相对较低,大约为全村耕地年均产值的两倍;而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由于没有产出,所以补偿的标准会更低些,约等于全村耕地年均产值的1倍水平。
而如果涉及到果园地这种土地类型,补偿的尺度将会高于平均水平,达到了该地果品年产值的6倍之多,而最后关于林地和草原的情况,青海省内的相关补偿措施则是依据省政府公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的补偿标准都有可能随着政府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调整而产生变动,因此,具体的补偿金额应当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
(一)征用西宁市规划区和县辖镇的耕地,为该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6倍;
(二)征用其它地区的耕地,为该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5倍;
(三)征用宅基地、空闲地,为全村耕地平均年产值的2倍;
(四)征用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为全村耕地平均年产值的1倍;
(五)征用果园地,为该地果品年产值的6倍;
(六)征用林地、草原按省有关规定补偿;
(七)划拨国有耕地,为该地年产值的2—3倍;收回村社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由用地单位按该地年产值支付青苗补偿费,并支付2倍的土地补偿费;
(八)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按实际价值补偿。在准备征用的土地上抢种的林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土地年产值,由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国家当年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的综合价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4-03-10 11:28:00 回复

您好,关于青海省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确实伤残等级,根据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那么,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呢六级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青海房屋过户纠纷维权去哪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青海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青海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来赔偿的,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造成了伤残或者死亡的,还需要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进行赔偿。

    2024.08.08 2635阅读
  • 青海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青海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应该根据城镇的居民还有农村的居民而有不同的赔偿金额,按照居民的人均收入的情况来计算相关的赔偿金,还有其他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还有护理费等。

    2024.09.22 295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