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酒驾行为的判定标准如下:
其一,若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介于20毫克至79毫克之间,则视为酒后驾车;其二,如达超过或等于80毫克每百毫升的含量,那么则被判定为醉酒驾车。
以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0毫克/百毫升这一分界点来划分酒驾和醉驾两个类别,当驾驶人员体内酒精浓度达到该临界值时,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将较没有摄入酒精的情况升高为2.5倍。
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惩治方式,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同时处以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具体惩罚结果可概括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将面临来自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酒醒处理,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吊销以及相应的刑事追究责任等;特别强调的是,在未来五年之内他们将无法再次申请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2、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将受到拘役的刑罚以及罚金的处罚。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而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更高,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
其中,需要引起重视的是,醉驾涉及的刑事责任问题,也就是指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会按照备受关注的危险驾驶罪名被判刑入狱服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