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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哪些

刘** 江西-萍乡 合同订立咨询 2024.03.09 15:17:00 463人阅读

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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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确保合同的签署方有权签署合同是至关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在此方面,传统合同往往采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方式来验明签署者的身份;然而,在当今的电子合同领域,我们需要依靠高度精密的计算机技术才能完成身份验证,例如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以及其他类似的认证工具。
这些电子认证手段有助于确保合同的每一方均为合法实体,从而使得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围绕合同具体条款展开充分的磋商并达成一致,是电子合同制定的核心要素所在。
这些条款涉及了各相关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各自应尽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可借助电子邮件、网络交流软件或者专业的合同管理平台实现合同条款的在线讨论、协商与确定。
作为合同的主要构成部分,明确且清晰的合同条款对于减少争端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合同的每个相关方都应该保证合同条款的阐述准确无遗,同时严格遵循自身的真实意愿。
第三,电子合同的最终签署过程被认为是电子合同签订的重要环节之一。
相较于传统合同,电子合同的签署方式更加现代化,主要依赖于数字签名,电子印章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来完成整个签署过程。
这些数字签名及电子印章技术拥有防伪功能,并且无法被篡改,更能追踪其历史记录,以确保合同签署行为确实存在以及可靠性。
最后,合理妥善地保管和管理电子合同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防止因电子合同存储不当导致的机密信息泄露以及数据丢失风险,电子合同的储存工作应注重其安保性及其可访问性。
此外,巧妙运用合同管理平台,能够极大地方便合同的调阅、备份以及审批等操作,将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和便利程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3-09 15:19: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订立的程序手续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必须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没有承诺的对象,也不可能有承诺法律效果的产生。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社会发出的要约,如悬赏广告。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相对人所接受,关键是拟订立的合同对其亦有利。
因此,要约除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以外,还须表明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二、承诺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有相对人思表示,因此,承诺非受要约人作出不可。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承诺与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所谓“合理期限内”是指: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所确定的期限内即为合理期限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即为合理期限。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者,则是一种新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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