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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金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无条件退回的,但是购房者必须要注意一下几点:
1.购房者想要“认筹”,必须缴纳数千到数万元不等的“认筹金”。开发商都会承诺,“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但是,即使有“认筹”者因不满意而要求退款,能得到一笔免费短期贷款,对开发商而言也不算吃亏。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偿占用购房者资金的“融资方式”。
2.对这些“认筹金”,政府部门无法监管,一旦楼盘建设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潜逃,购房者很难追回“认筹金”,到时只能成为诈骗的受害者。“认筹”也是开发商操控房价的手段。通过“认筹”,开发商能够轻易控制房号,从而故意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着急出手买房,借机抬高房价。
3.“认筹”还是孕育“炒楼”的温床。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交纳“认筹金”,就可以参加抽号,而且“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这就给“炒家”提供了机会。“炒家”一般都会“一盘多认”,也就是在同一个楼盘内多次“认筹”。而“认筹”数越多,被抽中的机会就越大。往往抽中一个号转手就能卖钱。更有甚者,那些“有门路”的人往往通过关系在一开始就先占个“号”,然后再转手倒卖,赚取“号钱”。
2018-01-09 09:2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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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房子认筹金退款流程如下:填写退款申请书,提交如下资料:身份证、筹单、收据、刷卡消费单等复印件,等待开发商核准,签字就可以领取了。
2018-01-09 09:1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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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环节“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据说,所谓“认筹”是深圳开发商从香港同行那里学来的一个楼盘营销手段,不过,淮橘成枳,“认筹”来到内地之后,却正以另外一种形态“肆虐”开来。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注意免责条款所谓“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一般认筹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VIP客户,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勿将认筹金贸然转定金定金返还有条件购房时,一般认筹金可抵消部分定金,但不会自动转成购房定金,这一操作过程还需经过双方重新进行书面确认,不会未经购房者同意自动转成定金。定金退还是有条件的,不可能无条件退款,所以不应该贸然将认筹金转为定金。定金和认筹金不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0-12-26 14:29: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