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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从哪天开始算起

陈** 四川-成都 强制措施咨询 2023.12.28 09:32:47 349人阅读

刑事拘留37天从哪天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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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从拘留之日开始计算。
解析: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三十七天的,应当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被刑事拘留后,一般是十天以内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其中三十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12-28 09:5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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