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特许经营权质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解析:
特许经营权质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特许经营权人作为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后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特许经营权带有专营性质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律师解析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如下: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
律师解析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如下: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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