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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变更监护人?

ask****460 山东-青岛 其他侵权咨询 2023.12.21 19:39:06 459人阅读

精神病人变更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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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回复了,精神病人变更监护人的,首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诉诸于法院。
但是一直无法提交。因为以上回复被认定不属于有用回复、没有关注你的需求,但是也只能如此回复了,希望你能理解。

2023-12-23 16:24:08 回复

您好:建议先让我们律师咨询细节情况,先做一下详细阐明指做指导这件事要处置好,最好简单化处置,真实处置不好再与律师细谈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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