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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监护权的变更

赵** 青海-海西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30 21:55:15 492人阅读

精神病人监护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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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精神病人是否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没有的话,大哥才有可能是监护人。监护人不得侵犯精神病人的财产权利。监护人侵犯精神病人财产权利的,其他亲属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以上是对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的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2021-05-30 21:57:1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精神病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精神病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精神病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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