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该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解析:
该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由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
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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