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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结论: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并没有继承权,因此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解析: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并没有继承权,因此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用来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个人、组织、企业及单位都不能侵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无所谓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人去世,承包人妻子在同一户口簿的或户口簿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要根据土地类型来确定。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但是耕地和草地等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在家庭承包模式下,承包经营权由农户整体享有,家庭成员去世后,该权利自动丧失,发包方会收回承包地。其他承包方式下,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独立作为遗产传承,因为它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不过,要是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那继承人就能通过继承房屋,间接地继续使用宅基地,这是遵循“房地一体”原则的,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和它下面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分开。
专业解答不可以。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或受赠予农村父母亲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无权继承或受赠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土地的。
专业解答家庭成员离世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失,无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征地补偿。父母将征地补偿款分配给子女被视为赠与,而非遗产。耕地补偿费不属于遗产范围。国家征收国有土地需依法补偿,保障被征收人权益,征收过程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公正。逝世父母的劳动耕地补偿费不构成个人遗产。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不限户籍,无论城镇子女还是农村居民。继承需伴随住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需与房屋权益一同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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