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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8-11 11:11: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