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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买房,可以把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取出来吗

陈** 河北-秦皇岛 房产纠纷咨询 2023.07.29 12:31:22 376人阅读

商业贷款买房,可以把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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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利率不同
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而商业贷款利率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9,不同银行所执行的贷款利率在这个基准利率之上有所浮动。
2、贷款机构主体不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商业住房贷款管理主体是各商业银行。
3、贷款的资金来源不同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保障型贷款,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贷款。商业贷款是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一次性借款的交易,是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银行审核发放的一种贷款方式。
4、贷款对象不同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月足额缴存了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状况,并且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来说,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的人都可以办理商业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2023-07-29 12:33:22 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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