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但协议约定不偿还债务的一方还债以后,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婚内一方所负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则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若一方证明是另一方所负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则不用承担该债务,由负债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业解答实践中房子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分得两人婚内共同还贷金额以及房屋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婚后贷款还完后,该房产加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离婚时不一定平分,具体的分割比例,法官会参考双方对房屋的资金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有无子女、双方有无过错等因素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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