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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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出轨≠同居≠重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次,重婚是刑法概念,指的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法律重婚;或虽未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其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换言之,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的规定,已登记结婚的一方与他人又登记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认定为重婚行为并予以刑法制裁。换言之,即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要不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而属于禁止的行为。
专业解答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出轨的有效证据聊天纪录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可以被视为证明出轨行为的重要证据之一,这是由于微信聊天纪录亦被广泛认可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形式。然而,要想让此类聊天纪录成为法院裁决的有效依据,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的法律要求:首先,其证据的合法性;其次,其证据的真实可靠性;最后,也即是最重要的一点,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备明确且直接的关联性。
专业解答当遇到婚内出轨的情况时,我们应该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要使用非法手段,比如擅自进入别人的账号,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发现伴侣有异常行为,可以通过截屏或视频录制等合法方式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帮助,获取聊天记录作为调查和诉讼的依据。
专业解答微信聊天记录在法律实践中可作为有效证据,但需经过审查和认证确保其客观真实、相关和合法。证据类型包括口供、文书、物理、视听证据、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报告和现场勘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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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此数据具法律效力,电子数据属证据范畴,但需经严格验证。电子数据包括邮件、数据交换、网络聊天、博客、短信、电子签名和网站域名等。网络聊天记录是电子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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