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解析:
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已经感情破裂,第三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可以缺席审判,我国在民事诉讼审判过程当中,如果经过传票合法传唤之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可以缺席进行审理,并且做出宣誓判决。当然必须是属于合法传票传唤。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解析 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已经感情破裂,第三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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