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越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之一,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非规划林地上的造林、采伐等经营活动也要遵守《森林法》以及相应的林业法律、法规。您上面提到的承包地上林木的采伐,需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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