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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哺乳期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王** 广西-钦州 离婚咨询 2023.07.14 22:57:53 322人阅读

一般来说哺乳期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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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都是有所不同的。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7.其他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所以,在具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到其他情况,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劳动和子女抚养、教育上的时间和费用等因素。
法官是要根据这几种情况确定离婚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的。

2023-07-14 22:59:5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对女职工的哺乳期有哪些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规定:1.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2.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3.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待设施:(1).女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在四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单人自用冲洗用具。(2).有五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乳室。(3).有二十名以上幼儿单位应设托儿所。4.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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