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的书面形式更多的是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而出现。
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有: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
(3)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借据失效的情况可能会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如果借据的内容存在违反法律或者行政规章中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现象,而这些强制性规定恰好使借据的效力发生丧失;其次,若借据的内容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相悖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也将失去其合法性;最后,如果发现借据的产生是由于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进行恶意勾结,进而对其他合法利益造成侵害的结果,这个借据也同样会被判定为失效。然而,当任何一个以上的情况概实地在借据中出现时,根据这部民法典的严格定义,该借据将被视作无效。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明文规定,如若借款合同不幸触犯到法律、行政规章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又或是悖离了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习惯,抑或在签订过程中当事人以及合同相对方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伤害其他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此类借款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专业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形成有三种情况:1.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专业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不能解除,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专业解答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首先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再行续签劳动合同;其次是劳动者必须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已经达到整整十年以上;再次,如果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并重新制定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已经达到十周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不满十年;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除了上述三种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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