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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担任会计工作但是无会计资格证

ask****716 黑龙江-佳木斯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2.01 16:01:27 116人阅读

当事人担任会计工作 但是无会计资格证 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8年有期徒刑 请问能办理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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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坐到第六年假释,第七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n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n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18-01-18 15:0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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