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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可能会判一方所有并偿还剩余贷款,然后补偿对方多少钱。
2023-05-26 14:18:18 回复
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
2023-05-26 13:03:19 回复专业解答在婚姻圆满且购房事宜发生于夫妻婚姻成立之前,由其父母负担首付款并完成房子购置,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还款义务,那么这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可以明确的是,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相应增值部分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此种情况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其应视为一方当事人之个人资产。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存在以夫妻共同收入进行还贷的情形,则共同偿还的款项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法予以分割处置。实践中,婚姻登记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购买合同,并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以及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专业解答1、理所当然地,其不纳入整个婚姻的财产范畴之内。2、假如房屋为夫妻中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并以该方名义进行了注册登记,那么毫无疑问地,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注册登记人,成为此人婚前的私人财产。3、然而,对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无论由哪一位配偶承担,均应视为婚后的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权益。
专业解答婚后所负购房借款,若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妇共用债务;反之,若房屋仅记在配偶任一方名下,且双方缔结约定将此套房产归记名人个人所有,那么所负担的借款便可被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在特定情况下,如夫妻双方自愿申请进行公证书程序,那么这项请求是有可能被批准的;反之,如果当事人双方并未提出此项需求,则无需强制执行这一手续。此外,夫妻双方亦有权决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各类资产和在婚前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是否将其划分为各自独自所有、共享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享所有等不同的权属状态。上述的这些决策都应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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