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是个小镇 2005年镇政府征收我村土地 用于建设车站 当时价格4万元每亩 只补偿青苗费 2012年车站才开工 征地多余的政府已拍卖 价值大概1千多万 村民的补偿就当时的4万元每亩 本村所有田土都被征收 2017年被拍卖的地还未动工 本村村民能获补助 求咨询
你好,这位朋友,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你所述情况需要律师到你当地进行调查核实:
第
一,补偿是否合理应当建立征收是否合法的基础上。建议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
二,具体涉及到土地、房屋、经营损失等征地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复的征收方案以及当地征地区片地价等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
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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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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