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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总安排加班,不给加班费,请问加班工资的追诉实效

董** 江西-景德镇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1.29 14:13:16 7人阅读

您好,我单位总是安排加班,不给加班费,我打算提起仲裁,请问律师,加班工资的追诉实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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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2017-11-29 14:1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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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问的加班工资的追诉实效 ,应该是笔误追诉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17-11-29 14:1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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