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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告的期限应当是多久

吴* 四川-成都 办案流程咨询 2023.04.17 13:50:31 301人阅读

追加被告的期限应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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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告一般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追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023-04-17 13:5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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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的情形包括: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等。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2024.09.13 917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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