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湘西法律咨询 > 湘西受理范围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有哪些

陶* 湖南-湘西 受理范围咨询 2023.04.10 20:21:55 449人阅读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湘西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湘西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有:
1、一般代理:律师代理权限是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
2、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第六十三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2023-04-10 20:23:5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