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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刑事拘留37天还没消息,请问是怎么回事?

冯**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1.22 20:44:13 9137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都已经刑事拘留37天还没消息,也一直没有放人,咨询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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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如果逮捕的收到通知有可能是在第38天(办案单位电话通知领取的)或是更长(办案单位邮寄的)。如果没有收到逮捕通知书,刑事拘留满37天就应当放人,否则公安局就违法了。
是否构成犯罪,不是仅仅凭其身份而是应当根据其他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综合分析确定。
从司法实践而言,刑事拘留时间很长的,一般是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取证难度大,建议耐心等等或主动询问办案单位。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2017-11-22 20:5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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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说的刑事拘留37天还没消息这个问题,以下是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如果出现提问中的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17-11-22 20:4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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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说的刑事拘留37天还没消息这个问题,以下是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如果出现提问中的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0-12-09 12:1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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