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规定,该类人员性侵14到16岁的儿童,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例如多次侵害同一人或者一次侵害多人的情况,将会加重处罚。如果有前款行为,也会从重处罚。
律师解析 1、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以下简称少女)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两者区别: (1)使用的手段不同。强奸罪的行为人采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得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手段;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主体不能采用上述方式。 (2)被害人是否自愿不同。强奸罪是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被害人应当为自愿。 (3)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的人;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主体为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具有身份限制。 (4)犯罪对象不同。强奸罪的对象为女性,没有年龄限制;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对象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律师解析 刑法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若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解析 刑法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若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解析 刑法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若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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