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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以性格不和分手为理由?

ask****118 江西-赣州 同居咨询 2023.03.14 23:05:25 442人阅读

对方以性格不和分手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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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可以的,您有什么问题呢

2023-03-14 23:0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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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97046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31028条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呢?

2023-03-15 09:58:17 回复

1.公民的人身权是指与公民人身不可分散而又无直接经济内容的权益。公民的人身权有两类:一类是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姓名、肖像、婚姻、隐私等权利。一类是身份权,包括亲属权、看护权、署名权、荣誉权等。
2.《民法典》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具体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家庭亲属权、男女平等权、著作权、发明权、署名权等。公民的人身权是公民享有财产权的前提和基础,无人身权,就不能享有财产权。由于人身权具有与个人的人身不可分配这一特征,决定了人身权除法律明文限定外,不得转让。

婚姻自由,不可起诉结婚。孩子如果生下来,对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有更多需要请加微信或致电。

你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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