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夜宵劝架被打,4个人打我一个人,先是拳打脚踢后又拿酒瓶,铁凳子,铁架子打我,前面我一直为还手,后面忍不住还了两次手……我头部缝了5针,手缝了4针……(我伤情鉴定暂未做,自估就是轻微伤)后面派出所立案处罚结果是,对方几个人治安处罚决定拘留15日。重点我对此处罚结果不服,我认为处罚太轻,我认为够得上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原因有以下几点: 1.双方无怨无仇互不认识,我还是劝架无故被4个人一起拿器械殴打,此情节非常恶劣。 2.对方打人者中就有多次吸毒及拿刀砍人做过牢……他们都不是什么正当职业身份 3.在公共场所这种无故群殴打他人已经给社会次序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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