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手段大多为诈欺,以许诺高回报率和高利息率欺骗公众诱使其投资,欺诈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如100万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当然也包括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么则可视为非法集资。以上为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2017-11-16 17:25:10 回复
私募是指由一定的机构发起设立,募集社会上闲散的资金;是一种面向特定投资人的权益融资行为。私募资金必须要符合以下特征:第
一,私募是有组织进行募集,这个募集者必须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第
二,私募之前必须发起设立公司,在具备一定条件和资格时才能去募集;第
三,私募要确定募集的范围;第
四,私募要确定募集的标准;第
五,募集资金怎样投资要有一个章程;第
六,私募资金要明确投资的组合,投资的一些限制;第
七,私募资金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第
八,私募资金要及时公开披露信息。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的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以上为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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