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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死亡赔偿金已有以下一些统一的认识:
1、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的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依民法典理论,婚姻关系终于离婚或一方死亡。显然,该赔偿金不是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不是死者遗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不是产生于死者生前,不应按遗产继承。
3、不是精神抚慰金。
《解释》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为物质损害赔偿金。
2023-02-08 17:12: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