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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国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具体是什么

杨** 山东-淄博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2 06:41:24 21人阅读

你好,我有个朋友刚刚进入司法机构,主抓职务犯罪,我想咨询一下,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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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项禁令中,第一条就是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八项禁令中重申: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无需会见许可的案件,不得设置人为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也应根据办案情况合理安排律师会见。
由于职务犯罪多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为规范对企业的侦查,八项禁令还要求,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八项禁令要求,对任意查封、扣押、冻结公私财产,或不依法及时返还扣押、冻结款物,或侵吞、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或其他违法违规处理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孳息的,依纪依法追究决策者和执行者的纪律、法律责任。

2017-11-12 06:53:24 回复

1、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违反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对未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扩大适用范围,或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等故意规避法律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决策者和执行者的纪律、法律责任。
3、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非法插手工程建设、干预工程招投标,或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或超越职权办案,或接受赞助、报销费用、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对任意查封、扣押、冻结公私财产,或不依法及时返还扣押、冻结款物,或侵吞、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或其他违法违规处理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孳息的,依纪依法追究决策者和执行者的纪律、法律责任。导致国家赔偿的,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
5、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法律规定无需会见许可的案件,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应根据办案情况合理安排律师会见。对违反规定限制、干扰、影响律师会见的,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6、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对于讯问活动没有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案件,不得移送审查起诉;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公诉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或者退回侦查部门。
7、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对于采取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一律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一律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违反者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对违法违规办案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伤残、自杀或者证人伤残、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对指挥者、执行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

组织学习,对照检查,提高认识。组织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规定。边学边讨论,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
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落实情况自查的内容包括8个方面:
1、有无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的行为;
2、有无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行为;
3、有无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4、有无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行为;
5、有无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6、有无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的行为。
7、有无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
8、有无违反办案安全纪律的行为。通过学习检查,不断提高侦查人员懂规矩守纪律的意识。

职务犯罪工作八项禁令
一、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违反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三、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五、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见犯罪嫌疑人。
六、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
七、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
八、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对违法违规办案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伤残、自杀或者证人伤残、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对指挥者、执行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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