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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私自分财务,咨询下私分罚没财物罪量刑

贺* 安徽-宣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1 14:24:12 9人阅读

我一个朋友因为自己职务上的方便,就把人家的财务给占为己有,咨询下私分罚没财物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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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199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集体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得看这一行为是否具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否则就不能认定其为犯罪行为,同时它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依据。

2017-11-11 14:2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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