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桂林法律咨询 > 桂林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男女双方末婚,男方跟女方提分手

男女双方末婚,男方跟女方提分手

ask****486 广西-桂林 人身侵权咨询 2017.11.11 09:53:59 1020人阅读

男女双方末婚,男方跟女方提分手,生有一个女儿五个多月,请问一下孩子归谁?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桂林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83083条

一般是跟着孩子的母亲

2017-11-11 10:01:0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前提原则是以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019-01-18 18:13:34 回复
地区:广西-桂林 咨询解答:364条

孩子有女方抚养,男方须支付抚养费。

2017-11-11 20:37:08 回复
地区:广西-桂林 咨询解答:1024条

归女方抚养

2017-11-11 19:37:2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