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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诉讼中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都是依一方当事人申请的,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少出现。
根据你和对方公司的关系好坏,一般有下面几点现场处理措施:1、现场拍照留存,保留证据来说明问题;2、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说明清楚问题,并要求对方负责人签字;3、通知单你得留存一份。4、应要求对方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并向你们提交整改报告。如果问题并不是太大,以上措施即可。如果你想搞他,或者问题较大,隐患相当危险,你可以要求他们:1、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停业整改;2、罚款;3、必要的话向上级反映情况。
专业解答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纳税人进行银行的开户并在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收取滞纳金、停止发售发票等一系列权利、可能扣押物品进行强制的拍卖,拍卖所得用于补缴税款。
律师解析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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