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专业解答农村自建房超宅基地面积,可采取宅院与农田相抵或支付补偿款维持使用。方案需经村委会协商、上级部门审批。最终遵循村民自治原则,尊重村集体意愿,提交审定。确保土地平衡,合法合规处理。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重建规模限制规范如下:1-2人户不超95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不超125平方米,原址重建不超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80%。需遵循特定地块规划技术要求。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为:人均耕地低于1000平米的平原或山区县,宅基地上限200平米;人口密集、人均耕地高于1000平米的平原或山区县,宅基地最大建房面积233平米;坝上地区每户宅基地不超过467平米。县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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