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5年起,全国开始实行“五纵二横”鲜活农副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当时规定的农副产品的范围是新鲜蔬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水果、新鲜的肉蛋奶等五类。有关部门对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实行“三不”政策:即不滞留、不卸载、不罚款,此外有些农副产品生产大省还规定减免蔬菜运输车辆的过路过桥费。
但是,现在已经被取消了。
取消“通行证”原因何在?
目前一些地方随意买卖“通行证”现象较为严重,在一些地方只要花上百元就可买到假的通行证,因此一些集装箱车辆明明装的是其他货物,也贴个“绿色通行证”,为的就是逃避过桥、过路费用。其次,不少运输车辆超载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基于这两点原因,国家有关部门作出了取消“绿色通行证”的决定。
货车超载是指货车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害是令人难以容忍的,超载车辆除了可能会压坏公路路面外,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也相对较大。有关交通部门虽然一直强调严加治理,但是超载现象未得到根本性好转,部分地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可以归为:一是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员出于对物流成本的控制,不惜冒风险超载运输;二是有关部门对超载现象的惩处力度不足,光是罚款还不能对其造成震慑。因此要根治超载,物流从业人员要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另外,有关部门除了罚款还应该多种手段齐下对违法超载人员进行教育和劝导。
超载运输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
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超载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引起车辆突然偏驶。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车事故。因此,国家相关法律拟定了货车超载的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减免超载处罚申请书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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