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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口但无房屋的农民即空掛户如何获取拆迁补偿

谢** 四川-南充 房屋拆迁咨询 2023.01.20 13:10:50 346人阅读

有户口但无房屋的农民即空掛户如何获取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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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到城市居住后,如果户口没有迁移的,还是农村经济组织户口的,是不会形成空挂户的,如果土地长期闲置的,有可能被村委回收。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2023-01-20 13:1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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