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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你提到叔叔常年国外不尽赡养义务,几个姑姑也是不尽赡养义务,爷爷奶奶的赡养主要是父亲的责任,那么父亲就可以适当多分。而叔叔和姑姑就可以不分或者少分。你看清是先考虑不分然后才考虑少分。
既然家庭内部解决不了了,那么闹到法院的可能性就大了。但是爸爸想多分遗产需要举证,都尽到了哪些赡养义务,同时也可以举证叔叔姑姑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这样法院在调节或者判决的时候,爸爸还有可能会多分得爷爷奶奶的遗产。
姑姑拿走房产证实违法的,可以协商讨要,如果拒不交出的话,其他的兄弟姐妹可以起诉。建议最好不要走法律的途径,免得伤了和气。家务事还是家庭内部解决的好。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2017-11-05 13:2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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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既然爷爷奶奶生前没有遗嘱,那么,就要按法定继承来分配爷爷奶奶的遗产了。
你所说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主要是一所房子。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由爷爷奶奶的五个子女平均分配。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争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7-11-05 13:1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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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按《继承法》相关规定兄妹两应均等原则分配。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 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020-12-09 08:06: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