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专业解答金融消费者权益包括财产安全、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在遭受非自愿风险导致损失时的索偿权、消费教育权、人格尊严保护以及信息安全保障。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消费者有权了解详情、自由决定、在平等环境下交易,同时享有隐私保护,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金融机构需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
专业解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点包括: 1.罪犯为工厂、矿山、林场或建筑施工单位员工; 2.侵害对象为人的生命和公私财物; 3.违反国家安全管理规范; 4.主观上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该罪行。
专业解答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纠纷。该类诉讼在《案由》中没有对应规定,与之最相近的种类案由是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但也不能列入此类纠纷中。受案法院可能根据《案由》的原则规定及《公司法》第21条,将其确定案由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专业解答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专业解答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不安抗辩权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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