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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1月租的商铺到2018年1月

ask****298 河南-焦作 房屋租赁咨询 2017.11.04 07:35:29 128人阅读

我是2017年1月租的商铺到2018年1月。2017年7月份续租2018年到2019年1月交给房东租金7万元,并有收款收据。可是2017年10月份房东把商铺出售并过户。现新房东要于2018年1月收房,或向新房东交2018年1月到2019年房租,否则收回租赁权。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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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计法的及时性原则,应该在当年缴纳。特殊情况可以延迟。

2017-12-01 16:4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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