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专业解答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由医学会组织负责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若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双方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做鉴定,已经报告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需要做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委托医学会组织做鉴定。
专业解答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专业解答公司部门负责技术合同的内容有设计技术项目的名称以及项目具体的内容,同时需要规定进行使用技术的具体范围和相关的保密条款,双方核查条款以后,都认可条款内容的话,那么就可以签订技术合同了。
专业解答医疗事故中的过错责任认定是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认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在院方或者患者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之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交由医学会组织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专业解答技术合同的签订通常都是公司的技术开发部负责的,公司可以自行规定技术合同的负责部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并不全部都是由法律制度强行规定的。公司在签订技术合同时,一定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 受理部门: (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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