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的回答如下
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
关于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用大白话就是说:
1. 连带责任就是,比如说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
2. 一般责任就是,甲借给乙10万,丙一般担保,债务到期,你必须证明乙拿不出10万块钱来才能问丙要钱,且必须是乙的财产在依法强制执行后依然不能履行债务的,才能找丙,否则丙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贵公司与 (以下称“被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服务协议》,本公司愿意以全部财产为贵公司提供保证,如被担保人未履行《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所有义务或非因贵公司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愿意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对贵公司予以赔偿,贵公司无须先向被担保方追偿或起诉,而有权直接向本公司索偿。
本保证函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函持续有效:
1、本保证函中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无清偿能力或变更住所、名称、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事项;
2、《服务协议》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本保证函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服务协议》下全部债权债务履行完毕为止,因保证函发生争议由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保证函一式二份,贵公司与本公司各执一份。
保证人:
签章:
日期:
以上是对于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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