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论是收回自用还是准备出租给其他承租人,都得有一定的时间作安排。因而,承租人应当提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并向出租人提出,以便出租人及时安排。提前向出租人提出的另一个作用是,如果出租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再将该房出租给原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及早安排,以免陷入被动局面。
2、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3、如果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
专业解答当租赁房屋的使用期限即将期满,但承租方却仍旧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方可催促承租方在合理的期间内缴纳应有的租金。若承租方在经出租方多次提醒后依旧未能及时履行该项义务,那么出租方便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出租方也有可能会通过与承租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诉诸法律途径,以求追回其所拖欠的租金。
专业解答如租赁方未能按时履行支付租金与迁离租所的义务,即便出租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催促并提供适当的宽限期仍然无效,那么出租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其与租赁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2、当出租方采取了所有合理手段之后,若租赁方依旧未有任何积极回应,建议出租方立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租赁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租户若未能按时支付房租,出租方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若逾期未支付,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租户迁出。如租户拒不执行搬迁,出租方可采取合法手段维权,如向执法机构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协议、赔偿损失并限期搬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
专业解答针对提出的问题,建议先依据租赁合同条款解决。如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房东可考虑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应妥善处理房屋归还和费用清算。若未签书面合同或未明确规定,房东可依法行使留置权,即在第三方见证下开锁,暂存或搬运租户物品。待租户归来并结算费用后,再归还物品。
专业解答租户未缴租金且物品未搬离,应首先友好协商,了解其困难,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发送书面警告并敦促限期解决。若仍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在特殊情况下,房东需谨慎处理租户物品,保留证据。同时,可寻求社会组织、警方或律师协助处理纠纷,确保行为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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