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滨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现为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办理缓刑、无罪辩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执业多年来,成功地为多名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为他们免除了牢狱之灾。另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为他们争取了缓刑,还有成功地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争取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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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构成代替考试罪可以处拘役,管制,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这项罪名既属于对向犯,也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就按照相应的罪名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代替考试罪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律师解析 代替他人考试的行为可能构成代替考试罪。 最低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代替他人考试的这个考试,并不是一切的考试,能构成犯罪的,仅局限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
律师解析 代替他人考试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代替他人参加国家考试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构成了此罪的处罚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解析 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是代替考试罪。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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