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柳州法律咨询 > 柳州司法鉴定法律咨询 > 公安机关应当多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公安机关应当多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王** 广西-柳州 司法鉴定咨询 2022.12.17 18:05:30 421人阅读

公安机关应当多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其他人都在看:
柳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柳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一般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3、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现场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勘验、检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2022-12-17 18:07: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

    专业解答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2024.06.24 1016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