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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无罪辩护的情形包括什么

李* 安徽-合肥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2.12.09 16:46:34 463人阅读

走私无罪辩护的情形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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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无罪辩护的情形包括明显无罪的案件、可能无罪的案件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进入到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中之后,此时辩护人是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作出无罪的辩护的,但是是需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

2022-12-09 16:48:3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一)指定辩护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二)下列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被告人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需要为其指定辩护律师。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二、拒绝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1、被告人可以拒绝的指定辩护。2、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人民为他指定辩护律师的,如果被告人坚决拒绝人民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可以准许,并应当记录在案。3、重新开庭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又再次拒绝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其只能自己进行辩护,事后在要求委托辩护人或要求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通常都不会再批准。4、对上述应当指定辩护的三类被告人员,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人民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人民应当允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人民重新为其指定其他辩护律师。当上述应当指定辩护的三类被告人员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时候,无论有没有正当理由,甚至不管被告人是否愿意,都会强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提供辩护。三、律师拒绝辩护和代理的特殊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百一十条(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六)其他合法的缘由。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一)指定辩护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二)下列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被告人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需要为其指定辩护律师。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二、拒绝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1、被告人可以拒绝的指定辩护。2、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人民为他指定辩护律师的,如果被告人坚决拒绝人民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可以准许,并应当记录在案。3、重新开庭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又再次拒绝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其只能自己进行辩护,事后在要求委托辩护人或要求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通常都不会再批准。4、对上述应当指定辩护的三类被告人员,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人民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人民应当允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人民重新为其指定其他辩护律师。当上述应当指定辩护的三类被告人员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时候,无论有没有正当理由,甚至不管被告人是否愿意,都会强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提供辩护。三、律师拒绝辩护和代理的特殊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百一十条(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六)其他合法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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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1 21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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