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分类
1、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需注意几个事项
离婚后提起财产纠纷诉讼的,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提起诉讼的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条件,对离婚后财产诉讼的提起需要注意几个事项。那么,对于这些财产纠纷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 是否已经判决的财产。离婚诉讼后为维护判决的严肃性,当事人对已判决的财产仍由争议的,已无诉权。所以提起财产纠纷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涉案的财产是否在离婚诉讼中处理过,如果处理过,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盲目向法院起诉,法院也未必会受理。
2. 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的提起必须在法定的时效内,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较大。
3. 证据是否充足。向法院提起诉讼必然要求有充足的证据。而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所搜集的证据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条,是否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否则,可能面临着被驳回起诉的风险。
4. 再审还是另行起诉。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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