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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询问一下济南经济适用房位置在哪里

邱* 浙江-金华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0.22 15:02:36 5153人阅读

最近一个济南的朋友想买经济适用房,但他不知道济南经济适用房的位置在哪里,想询问一下济南经济适用房位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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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经济适用房位置在哪里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目前市区已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含集资建房等项目)共73.62万平方米,约1万余套,预计在2008年底前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销售。据了解,在这些经济适用房中,包括世纪中华城小区15万平方米、济发经典小区20.62万平方米、北全福居住区7万平方米、药山居住区5万平方米、怡苑新区4.5万平方米、和苑新区1.5万平方米、磐苑新区4万平方米、长清雅居花苑10万平方米、长清龙泉居住区6万平方米。

2017-10-22 15:04:36 回复

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并且拆迁安置房需求具有三个条件、安全、清洁。(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经济、漂亮;规划要契合城市规划的要求;运用功用要满意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求;建造规范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所建造规范,联系市场需求断定、集中组织建造的经济适用住所、契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子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要契合国家安全和技术规范,详细说要有房子验收合格证,具有条件划拨宅基地的,由地点区县人民政府依照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则划拨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并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自搬家之日起发给6个月的过渡补助费;没有条件划拨宅基地的,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要分清情况。现阶段:1,对比该拆迁范围的国有土地上住所房子的拆迁安顿规则,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予以安顿、发放过渡补助费。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便当的准则,一切的证照顾完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规范。拆迁安置房的抵偿规范是:在同意的拆迁范围内触及集体土地上的农人住所房子需求拆迁的;二是将房地产开发公司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有些普通住所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所;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法建造的,出售给本单位员工的经济适用住所。正在建造的拆迁安置房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顿人来采购;3,经济适用住所的来历首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供给专项用地,经过统一开发;要表现适用安置房与经济实用房有啥不同经济适用住所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所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由于我市现执行的750元/月人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控制标准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将此控制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从而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标准调整后,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计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后,将新增约1.4万户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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