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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中欠债人死亡代位权是否灭失
债务人死亡之后不可以行使代位权。1、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消极状态终止,故债权人的代位权也应终止。2、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债权人无权要求次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行动建议:1、债务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且拒绝清偿债务的,不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2、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防止债务人管理自有财产的不当和不作为,从而避免其财产出现减少的危险,当债务人死亡时,其原先怠于行使权力的消极状态终止,故被代位人死亡后的债权人代位权应当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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