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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呢?

向** 河南-平顶山 公司变更咨询 2017.10.20 17:47:14 2393人阅读

我朋友的公司即将解散,他担心不好找工作,也不知道公司解散人员安置方案,想问下一般公司解散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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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 第181条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公司可决定提前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有提前解散的权利,并可以依法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公司也应本着诚信原则,尽量与员工就离职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 协商一致的终止方案。公司解散人员安置方案在符合实体要件之外,用人单位在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还应遵循一系列的程序要求,包括适当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张贴 公告、发送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网页登载等方式,告知劳动者发生何种解散事由、解散的大致进程、拟采取的终止合同方式及步骤等。只有实体和程序要件均已满 足时,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才是合法有据的。

2017-10-20 17:5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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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 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主体完全丧失,也完全没有劳动合同的履行能力,属于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事由。

2017-10-20 17:4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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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破产后要进行清算,在支付职工欠款后再支付其他欠款。职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工龄的买断,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来的职工。国企倒闭破产的职工安置,国家有许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有一个破产重组的方案的,这个方案除了需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职代会讨论的。 根据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未参加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也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按政策,破产后要进行清算,在支付职工欠款后再支付其他欠款。职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工龄的买断,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来的职工。国企倒闭破产的职工安置,国家有许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有一个破产重组的方案的,这个方案除了需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职代会讨论的。 根据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未参加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也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1、公司项目解散的员工安置办法是: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将员工调到其他岗位,如果无法调岗,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且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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